2024
佛山市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
2019-02-13
为贯彻落实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》(佛府办函[2018]770号)文件精神,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激励自主创新,完善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,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营造良好创新环境,我局现开展2019年佛山市推荐省科技奖培育项目入库申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支持内容
选择我市技术创新性强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、产业发展带动力和示范效应强的项目进入培育库,经培育提名省以上科学技术奖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在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,无不良信用记录,申报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;
(二)申报项目要求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2年以上(即2016年 12月31日前已应用);
(三)申报项目必须经过成果评价或已取得发明专利授权,并已进行科学技术成果登记;
(四)同一完成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只能申请入库项目1项
(五)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,不得申请项目入库:
1.在知识产权、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存在争议的项目和个人;
2.已经获得国家、省科技奖的项目;
3.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;
4.未解密的保密项目。
三、实施目标
1.培育技术创新性强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、产业发展带动力和示范效应强的项目,提名省科学技术奖。
2.不少于2次邀请专家对项目及报奖材料进行辅导与审核。
3.参加各类省和国家科技奖培训不少于3次。
4.项目在实施期间,在知识产权数量、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有提升。
四、资助方式与额度
一档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,二档每个项目资助15万元。
五、申报材料要求
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一份,包括:
1.《项目申报书》,须统一使用“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”【选择“省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入库”类别】录入、打印、装订成册;
2.项目验收证明或科技成果评价证明,科技成果登记证书;
3.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情况证明:包括授权的专利,计算机软件著作权,动植物新品种、农业新品种等证书;已发表的论文、专著等。专利应附上摘要和权利要求书;论文及专著附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。权利人以及前3位完成人、作者未列入项目完成人或完成单位的,应提供知情同意书原件。
4.推广应用证明(用户使用报告)及社会、经济效益证明;
5.检测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、许可等文件。
六、禁止申报
承担了两项或两项以上未验收市科技项目的单位禁止申报。
七、联系方式
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:卢浩贤,联系电话:22809215。
附件: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
的实施意见(佛府办函〔2018〕770号)